商标注册申请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69页(303字)

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注册主管机关申请商标注册的主要文件。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书规定有统一书式。申请书的主要项目有:商标名称、使用商品的类别及商品名称、申请人名义(以企业公章为准)和地址。

如果向异国申请商标注册,有关国家通常还要求在申请书中填写下列一项或几项内容:(1)申请人的法律地位;(2)申请人是制造商还是销售商;(3)商标在申请注册的国家最早使用的日期,一般指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进入该国市场最早日期;(4)如果该商标还没有在申请注册的国家使用,则要说明商标准备在该国使用;(5)如果商标使用的文字不属注册国语言,则要求说明该商标文字的音译和意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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