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21页(366字)

又称统包合同或交钥匙合同。

由承包人负责承包整个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同业主签订的法律文件。这种合同规定承包人承担从工程的方案选择、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供应、施工安装和技术服务等全部工程设计的责任。大多数工程项目还包括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生产管理、试生产直至批量生产合格产品后移交给业主使用为止。签订总包合同的承包人为总包人。

总包人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后,还可以将其中部分工程分给合适的其他承包人(即二包人)。总包人与二包人之间另订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包人对总包人负责,总包人对业主负全责,二包人与业主之间无直接关系。

总包合同的计价方式可以用计量、固定总价,也可以用成本加补偿的方式。总包合同是国际承包工程合同中比较普遍采用的一种合同形式,价格一般都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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