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40页(244字)

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构成的企业。

股东依在股份制企业中所拥有的股份参加管理、享受权益、承担风险、股份可在规定条件下或范围内转让,但不得退股。我国的股份制企业目前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组织形式。我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共同制定颁布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对股份制企业的组织形式、股权设置、试点范围、组建及审批程序以及政府对股份制企业的管理均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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