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行社分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50页(222字)

中国国内旅行社分三类。根据国务院1985年5月11日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按其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为三类:第一类经营对外招徕并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第二类不对外招徕旅游者,只经营接待第一类旅行社或其他涉外部门组织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第三类经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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