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卢森堡烟、酒广告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67页(206字)

比利时/卢森堡对烟、酒广告制订的管理法规。

比/卢境内设有两个系统的电视和广播网,各拥有两个频道和两个广播波段。以法语播送的R.T.B.T.系统禁止烟、酒广告播放,以佛兰芒语播送的R.T.L.系统仅禁止卷烟广告的发布。

卷烟厂商自律不使用电影院媒介插映卷烟广告。户外各类媒介均可发布卷烟广告,但对广告表现形式进行限制,不得出现烟卷和吸烟画面,仅限于卷烟之包装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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