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10页(236字)
中国清代盐商的一种。
是指为取得食盐特权,凭引在专岸运盐行销的盐商。明朝边商、水商两者都是食盐运销商。清朝将边商、水商合而为一,凡在各引岸运销食盐的盐商,统称运商,亦称岸商;在广东、云南、贵州、四川等省运商又有埠商、边商、计商等名称。运商凭引向指定盐场场商购盐,缴纳盐课后,将盐运往指定引岸行销,利润极高。
他们又常勾结官吏,夹销私盐,抬高盐价,获取暴利,或将引出租,自身坐享其成。租引运销的盐商称租商,代租商运销的则称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