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79页(348字)

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例如,不履约或延迟履约、交付有瑕疵的合同标的物等。英美法系的法律把违约区分为部分违约和全部违约,以及实际违约和预先违约。对于实际违约,英美法还要区分违反的是合同中的哪些条款。凡是违反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对缔约双方的目标起重要作用的,则构成违反要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凡是违反合同中的次要条款,即从属于合同目标的附带的或补充性的条款,称为违反担保,受害方只能要求赔偿损失。

美国法现时不再把违约区分为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而是区分为重大的违约和轻微的违约。从法律后果来看,美国法的重大违约相当于英国法的违反要件,美国法的轻微违约相当于英国法的违反担保。

美国法的这种区分侧重于以违约所造成的后果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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