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人民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44页(251字)

可以自由兑换成外国货币的人民币。

它是一种记帐货币,只能用于转帐结算,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其符号为RMB。国外进出口商和银行与我国进行贸易,可以在中国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帐户。我国出口货款对方可以用人民币支付,我国进口货款也可以用人民币向对方支付。

出口商品的货款和劳务费用,也可以将其存款余额按人民币对外币的汇价,折成外汇汇出境外,不受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限制。目前,进口方面基本已不使用外汇人民币;出口方面也较少用外汇人民币计价结算,但该办法并未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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