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44页(227字)

一国官方持有的,用于对外支付维持汇率的,国际间普遍接受的流动资产。

主要包括黄金储备、外汇储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和特别提款权。其中黄金储备即国家拥有的货币黄金。

外汇储备是一国政府所拥有的全部外汇资产,包括在外国银行的存款、外国政府库券、长短期债券以及在国际收支发生逆差时可使用的有价证券。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凡是中央银行间或政府间签订支付协议而发生的非流通性债权,也可列为外汇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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