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01页(206字)

规定对因减征、免征、保税货物实施的监督、管理所提供的海关服务而征收的手续费的办法。

《办法》是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制订,由海关总署于1988年9月20日以第1号令公布,同年9月25日起实施;1989年作了修订,公告后于1989年4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12条。

其主要内容是,明确监管手续费的含义;征收范围;免征范围;征收标准;监管手续费的缴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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