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61页(208字)

利息,一般指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生的利息。

股息、红利,即公司、企业的分红。股息,按照一定的比率对每股金额发给的息金。

红利,根据公司、企业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按股份分配给投资者的。

这些,都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国合营者取得的股息、红利以及分配的利润,只在汇出我国时缴纳10%的所得税,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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