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组织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05页(346字)
开放城市通过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置管理机构,对其经济和技术等各方面事务所进行的统一的规划、指挥、控制和协调的总称。根据各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规定,开发区的行政管理机构是开发区的管理委员会,其职权主要有:(1)行政管理权,包括制订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公布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规定;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检查、督促、协调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水、电、气、通信等公用设施的供应;(2)经济管理权、包括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国内外投资者在开发区的投资项目,管理开发区的财政和税收,依照规定审批决定开发区内企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其也税种的优惠待遇;(3)代表市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与开发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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