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产业导向和投资指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16页(272字)

对浦东新区建设、产业结构、产业发展原则的导向。

由上海市计划委员会起草,1990年9月6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定产业发展的原则是:(1)有利于吸收国内外资金和投资;(2)有利于拓展国际贸易,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3)有利于获得国际先进技术,发展以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为主的工业;(4)有利于浦东与浦西的产业互补、协调、一体化;(5)有利于上海市发展成为全国多功能的经济、贸易和金融中心。

根据上述发展原则,本指南规定了鼓励发展的主要产业为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及扩大出口和替代进口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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