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的生效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181页(849字)

1.企业内,命令标准生效贯彻的形式:

(1)对企业标准企业领导签署、批准发布,即表示该标准在企业内必须贯彻执行;

(2)对上级标准可采用下列两种形式之一:

①在企业内发布要求贯彻标准的通知单;

②在各种产品专用的技术文件(如合同、图纸、各类规范)内引用标准代号、名称或其具体内容并签署批准。

2.贯彻上级标准时,使用标准文本的几种具体形式。

①直接采用上级标准文本;

②限用上级标准文本,即限制采用上级标准规定的品种规格。例如:贯彻各种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上级标准时,对品种规格加以限制。限用的形式有两种:

直接在上级标准文本上做出限用记号,限制选用范围;

将上级标准品种规格经压缩、限制后编成企业标准;

(3)编制有补充内容的企业标准,包括提高要求的企业内控标准。

3.新标准的贯彻实施要从一定时间、一定产品开始

由于各级、各类标准长年连续不断地颁发,而企业的生产、产品的性能在满足一定的要求后,就要在适当时候“冻结”,并保持相对的稳定,除非改进产品,一般不再变动。而且,实施一项新的标准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和条件。所以不可能随时随地贯彻所有新颁布的各类标准,而只能贯彻那些经过上述程序、以一定形式命令执行的标准。一般说,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只能从一定时间、一定产品开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