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费负担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34页(330字)

受理国际商事争议仲裁案的仲裁庭,依法经开庭审理后,就该案的事实和法律方面作出终局裁决,并在裁决中明确规定仲裁费由当事人支付的一种法律行为。

按照一般国际惯例,仲裁费由败诉人全部负担,所以从仲裁费的负担中,一般可以看出何方为胜诉人,何方为败诉人。司法实践中,仲裁费负担呈现出多样化的情况:有双方各自负担50%的,也有按照一定的比例由双方分担的,只要双方当事人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仲裁费负担的内容是有仲裁规则具体规定的。如《国际商会调解与仲裁规则》第20条规定:仲裁费用应包括,仲裁员酬金和仲裁法院按本规则附表等没确定的管理费,仲裁员的支出(若有的话)、鉴定人酬金和支出以及由当事人双方引起的正常的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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