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陈述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62页(252字)

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

当事人是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对争议的法律关系的内容及有关法律事实,有真实的了解,因此,当事人陈述可以为法院提供真实的事实材料。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案件中处于对立地位,有利害关系冲突,任何一方当事人可能会有意无意地夸大或缩小事实,甚至歪曲事实真相,因此法院对当事人陈述,应当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当事人陈述与事实相符的,才是证据。

如果当事人拒绝陈述,或者沉默不言,法院应根据其他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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