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权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98页(316字)
法律赋予律师在依法执行职务时的权利。
律师执行职务时的权利主要有:(1)律师依法执行职务时,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涉;(2)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查阅案件材料,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3)律师有权同自己承办案件的在押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4)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对于开庭日期的确定,应当给律师有准备出庭所需要的时间。(5)律师在代理权限内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与委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有同等效力。
(6)律师认为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案情,有权拒绝担任其辩护人。(7)律师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