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尔泰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53页(1719字)

【生卒】:1833—1911年

【介绍】:

德国哲学家、生命哲学和古典解释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狄尔泰1833年生于比伯里希,父亲是个新教牧师。他于威斯巴登语法中学毕业后进入海德堡大学学习神学,一年后移学柏林并开始对历史和哲学发生浓厚兴趣。1864年狄尔泰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在大学讲课的资格。1866年狄尔泰任巴塞尔大学哲学教授,1868年任基尔大学哲学教授,1871年任希累斯劳大学哲学教授,1882年在柏林大学任哲学教授直至1905年退休。

狄尔泰一生着作甚丰,研究领域十分广泛。他对形而上学、伦理学、知识学和历史学都有很深研究,尤以历史研究贡献更大。

狄尔泰哲学的中心课题就是如何从生命哲学中发展出一种认识论,以此作为整个精神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他主张生命是一切知识的基础,是哲学的本体。对生活——生命本体的认识应有特殊的范畴和方式。生活范畴是由语言、思想、文化体系历史地给予的,对生命的认识方式是理解、体验。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人文科学的独特方法论。他在1883年发表的《精神科学导言》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思想。在这部重要着作中,狄尔泰论证了精神科学尚不具备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和严密性。因而它还不是一门真正的科学。同时,精神科学独特的特点又使它不能现成地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因此,就需要以理解作为中心环节建立起精神科学的方法论。

把理解作为精神科学的中心环节,揭示了狄尔泰精神科学方法论的三个前提,即:人把生活经验理解为有意义的;人企图表达这种经验;这种意义可以被他人理解。这就表明,正是理解把精神科学和自然科学相区别,而正确地揭示理解可能的条件,就能建立起真正的精神科学。

狄尔泰认为使理解成为可能的条件有三个:

1.我们必须熟悉这些意义被经验和传达的精神过程。通过传记和描述心理学的研究就能达到这一点。

2.认识这些表述得以产生的具体环境和条件。

3.认知决定这些表述之本质的社会和文化体系。

狄尔泰在早期比较强调第一个条件,表现出他受到施莱尔赫心理学主义解释学的影响,到后期他就日益强调后两个条件,表明他的立场从心理主义转向了历史主义。

尽管狄尔泰对德国历史主义学派的兰克的理论持批评态度,但正如他的精神科学方法论既批判实证主义倾向却又未免具有实证主义痕迹一样,他本人的立场归根到底也未能摆脱历史主义。他的历史主义可以大致概括为三个要点:

1.一切人类的事件都是历史进程的部分,因此应该历史地理解。无论国家、家庭还是个人都不可能得到绝对精确的定义,因为它们都处于不同年代,具有不同特性。

2.只有通过想象进入他们特定的观点才能理解不同的年代和个人。史学家必须把有关的年代和个人的思想纳入自己的考虑之中。

3.历史学家本人也受制于他自己时代的视野。过去事件的意义取决于过去如何在历史学家自己考虑的观点中展现。

作为古典解释学最主要的代表,狄尔泰继承了施莱尔马赫开创的工作,系统研究了解释的一般方法和条件,从而把古代的个别解释学发展成为精神科学提供方法论基础的一般解释学,在解释学的发展史上做出了重大贡献。

主要着作有:《精神科学导论》(莱比锡,1883)、《在精神科学中建立历史世界》(柏林,1910)、《施莱尔马赫传》(柏林,初版,1870;穆勒特编新版,柏林,1922)、《黑格尔的青年时代》(柏林,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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