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论的解释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97页(495字)

以研究理解和解释的一般方法为主要任务的解释学理论。主要代表有施莱尔赫、狄尔泰和贝蒂等。

方法论的解释学产生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与当时盛行的科学主义、实证主义思潮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启蒙时代以来,自然科学长足的进步充分显示了自然科学方法论严密、精确的优点,这就诱使人文科学家向自然科学靠拢,力图以自然科学为范型,建立起严密、精确的人文科学。施莱尔马赫是企图建立解释的一般方法论的始作俑者,故被称为解释学中的康德。他的后继者狄尔泰则明确地以自然科学作典范,构筑作为精神科学之基础的方法论的解释学。

方法论的解释学与一般解释学是交叉概念。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指的是同一些解释学理论。两个概念的区别在于:一般解释学偏重于从解释学发展史的角度分类,指的是解释学发展史的第二阶段,而且从广义上说,一般解释学亦可把本体论的解释学包括在内;方法论的解释学则注重内容角度的分类,因此,它包括了当代的一些解释学理论,例如把意大利哲学家贝蒂的解释学也被包括在内。

上一篇:梵我一如 下一篇:《方法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