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76页(725字)
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布斯的主要哲学着作,1655年出版。原文是拉丁文,1656年译成英文。它由4个部分30章构成。在第一部分“逻辑学”中,霍布斯主要研究了哲学的对象、体系和方法等问题。认为哲学是关于事物因果关系的知识,其研究对象是物体,它排斥神学和敬神的学说。哲学体系由研究自然物体的自然哲学、研究人的气质、爱好和本性的伦理学以及研究公民政治责任的政治学三部分组成。他还认为,要获得真正的哲学知识,必须有科学的认识方法;知识起源于感觉,但感觉不是知识,必须由理性来加工;理性的方法是综合法和分析法,或者说推理即计算或加减。在第二部分“哲学的基本原理”中,主要研究了物体特性、物体同运动的关系、物体间的因果关系等,认为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其唯一本质特性就是具有广延即有一定的形体,而物体的其他特性诸如运动、色、声、香、味都是物体的偶性。物体的运动就是从一个地方位移到另一个地方,物体自身不会运动。物体间的作用与反作用,形成了事物的因果链条。世界就是由物体构成的有着严格因果关系的世界。在第三部分“论运动和量的规律”中,主要结合当时机械力学和几何学的成就讨论了许多当时的科学问题。第四部分“论物理或自然现象”中,研究了感觉产生的原因和本质,影象、幻象、记忆,人的情欲、意志,从而构成连结其哲学体系第二部分“论人”的纽带。他还结合当时力学和天文学成就,研究了大量自然现象诸如星体、光、热、冷、风等。霍布斯通过这部书表达了基本的哲学原则,系统阐述了机械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完成了其哲学体系的第一部分,奠定了其思想体系的基础。该书是研究霍布斯哲学思想的重要文献,也是西欧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哲学的经典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