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德尔班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88页(1262字)

【生卒】:1848—1915年

【介绍】:

德国着名哲学家、哲学史家,新康德主义西南学派的创始人。出生于波茨坦,受教于耶拿、柏林、哥廷根等大学。1876年任苏黎世大学教授,1877年任弗莱堡大学教授,1882年任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1903年任海德堡大学教授。

文德尔班的主要哲学观点是他的价值论和历史哲学思想。他泛化了价值一词的含义,把认识问题也归结为价值问题,在康德实践理性思想和陆宰价值学说联姻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价值哲学体系。在他看来,哲学只能作为价值科学而存在,而价值又只与主体的意志、情感有关。他相应于康德的“自在之物”提出“自在价值”的概念,企图在精神内部寻找某种先验的价值实体,并宣称批判方法中的根本性概念是应当与规范,这就把伦理学提到了哲学的首要地位。以上观点基本上是沿袭了康德的实践理性学说,不过用按照“普遍价值”来估价的说法代替了康德按照“绝对命令”去行动的说法而已。

文德尔班区分了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认为二者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都不相同。他反对在历史科学中建立法则,提出历史批判的目的就是使历史素材重新复活。在他看来,历史即价值的体现,历史科学就是按照价值标准把握历史的学问。

文德尔班在哲学史的编撰研究方面有重要贡献。他推崇黑格尔的研究方法,所以在哲学史着述时不是死板地依照历史的编年顺序,而是从认识发展史的角度按照哲学问题分类编排史料。他的《哲学史》教科书在西方至今被视为经典着作。

主要着作有:《近世哲学史:哲学与一般文化及特殊科学的关系》(两卷本,1878-1880)、《序曲》(Präludien,1884)、《哲学史教程》(Lehrbuch der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1892)、《黑格尔哲学的复兴》(1910)、《哲学概论》(1914)、《历史哲学》(Geschichtsphilosophie,1916)。

文法学派 印度古代哲学宗教派别。约产生于6、7世纪。一般认为由着名语言学家、文学家伐致呵利(530-630年)完成。该派对世界本源的理解与吠檀多派大体一致。其代表性理论是“斯波塔(Sphota)论”。该派认为语言及其所表述的意义的结合是常住不变的,语言的本质不是声音,而是其内在的“斯波塔”。斯波塔通过声音而显示出语言本身的真正含义。并认为斯波塔超越声音的生灭变化而常一不灭,它与宇宙的最高实体——梵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人之所以会产生、具有各种各样的名相、概念,都是由于存在着斯波塔的缘故,也就是梵本身的体现。而概念之所以千差万别,则是由于添性(Uadhi)的缘故。他们主张人只要明了斯波塔的特性,清除无明,亲证“梵我一如”,他就可以得到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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