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008页(532字)

表示有目的的行为主体的哲学范畴。笛卡尔是近代史上第一个对自我进行规定的人,他认为认识思维的主动性是个人、个人自由意志的最高和最完全的表现。在德国古典哲学中自我范畴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康德从伦理学角度提高自我,他认为自我是可能为个人负责的这样一些行为的主体;费希特通过提出“自我设定非我、自我与非我统一”的命题,使自我成为他哲学的中心概念;黑格尔认为,对自我不能抽象地加以规定,它取决于道德的自我意识的发展程度,在历史的进程中,处于自我监督下的有意识的活动范围在扩大。

在现代西方哲学中,人们对自我常作出不同的定义,通常带有非理性色彩。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相对本我而存在的,并从本我发展而来的,它体现了人的较高的精神功能,它控制本我,保护整个生物体,监督本我的欲望冲动,调节超我的压制欲望冲动。海德格尔、萨特等人认为,人的自我是个人的无意识的指令本身,自我,即自我意识,实际是个“虚无”。柏格森认为,自我是处于人的内心深处,通过直觉来把握的实在、人格,当自我由内在向外发射时会形成一个球体表面,这个球体越来越大,并使自己消失于外在世界中,自我实际是一个连绵不断的生命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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