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和宗教的两个来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44页(692字)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着。

巴黎1932年第一版。本书是柏格森晚期作品,它与柏格森自然哲学和认识论中的二元论基本思想相适应,提出了以“开放社会”和“封闭社会”的区别为基础的伦理学和宗教思想,并区分了一种“封闭”的道德和一种“公开”的道德,以及一种“静止”的宗教和一种“动力”的宗教。

从生活在社会总体中的人所具有的不同的义务和意义出发,柏格森指出,生活在封闭的社会里的个人具有保护整体的义务(尽管他们有自由的空间作为生存的前提),但出自本能的需要,他们仍组成类似动物群的群体,由此产生封闭的道德,它们以名目繁多的必要性为基础,是使社会得以维持的工具。

与此相反,开放的道德以自由、一般人性和“爱”为基础,它是超理性的源泉,是与上帝神秘交往的产物,它不是由单一的公理或原则构成,而体现出爱的总体精神。柏格森将“社会的压力”和爱称为生命的两种显现,它们相互补充。

与两种道德类型相适应的也有两种宗教类型。

静止的宗教来源于人类在死亡、灾害面前出自本性而进行自我防卫的需要,其作用是防止封闭社会的解体。动力的宗教的本质是神秘主义,这种神秘主义是入世的,但它不能被当作一切事物的统一而由知性所把握。

真正的神秘是通过自身对“生命的冲动”的把握。

神秘主义所具有的这种创造性的能力就是“爱”,神秘主义的顶峰就在于与创造性的努力——上帝成为一体。由于作为被上帝所爱之物的创造通过爱可以发生变化,作为具有部分创造力的人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成为上帝的一部分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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