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的实在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51页(729字)

德国哲学家康德用语。

康德在他的时空学说中,为了反对贝克莱把时、空与声、色、味等都当作主观的经验感知的“经验的观念性”理论,提出了“经验的实在性”的理论与此相对立。康德认为,时间和空间是先验形式,而不是从经验中得来的,它们作为先验形式是感性的直观,而不是知性的概念;它们也不是物自体的存在形式,只是现象界的存在形式。

这说明,时空必须与感性经验相联系。

既然时空是我们人类的直观的形式或直观条件,因为我们人类不具有理智直观的能力,因而这种直观就只能是感性的,永远在我们被对象所激动的界限之内。

任何不与时、空相关连的,都不能在经验中给予我们。正是由于时、空与感性材料直接关连,因而它具有直接的客观性质。

就是说,时间、空间虽是主观直观形式,却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即具有经验中的客观性。它们是事物现象界的空间并存性和时间上的先后相继等客观次序,而不同于声、色、味等主观感受。所以,通过时间、空间直观形式建立起来的现象界的秩序,就不是主观感知的经验秩序,而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经验秩序。这就是经验的实在性。康德认为,如果我们把时空仅仅当作现象,把它们看作仅仅存在于经验范围之内的东西,它们是可以按一定的规则把它们联结起来,它们就是真实的,具有实在性。而贝克莱否认这种经验的实在性,仅从主观经验出发,就设法区分出真实和虚幻、醒和梦,这就是与“经验的实在性”对立的“经验的观念性”。

康德提出经验的实在性的理论,以此与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划清界限。但因康德所说的经验与客观事物无关,仅与我们先验的主观形式有关,而且他说的客观实在性仅仅指具有普遍必然性,因而他说的经验的实在性终究未超出主观经验的范围,仍然是为其先验唯心主义论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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