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布利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94页(1336字)

【生卒】:1709—1785年

【介绍】:

18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

他生于法国格勒诺布尔市一个司法界贵族家庭,是法国哲学家孔狄亚克的次兄。他早年在里昂的耶稣会学院学习,毕业后在巴黎的圣·苏尔皮齐修道院任职。1742年,他开始在外交部任要职,曾与普鲁士驻法大使谈判,和普鲁士签订反对奥地利的条约。

他的工作使他进一步了解封建专制制度的种种罪恶。

1764年,他毅然脱离官场,从此终身与官方的政治活动绝缘,完全献身于历史和哲学的研究工作。他的着作较多,主要是关于道德和政治、历史方面。1763年,他出版《福客翁谈道德与政治的关系》,借口福客翁以批判雅典国家制度为名,批判法国封建专制制度。1768年,他针对法国重农学派的重要着作《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一书,发表《哲学家经济学家对政治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的疑问》,尖锐地批判维护土地私有权的观点。

他认为,对自己个人的私有权意味着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对生活必需品的私有权意味着每个人都应平等地享用生活资料,而对土地的私有权则是违反了自然的秩序。

在他看来,“人们来自大自然的怀抱时都是完全平等的”,“完全自由的”,没有穷人和富人,没有主人和仆人,也没有国王与庶民。他承认人的本性是“利己主义的自私”,但又认为“自私是把我们联成社会的一环,如果我不爱自己,那末,怎能去爱和我一样的他人呢?”何况自然也赋予人类“本能的社会品质”,所以人们可以结成社会,共同生活。由于那时候没有私有财产,“一切都属于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因此人人幸福。

他称为人类的“黄金时代”。后来由于私有制的产生,破坏了人类的“黄金时代”,使人类倍受折磨和苦难。他断言:“私有制是我们一切罪恶的基本原因”,强调“我们只有在财产公有制度下才能得到幸福。”他的理想是建立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共和国,人人平等自由,人人参加劳动,人人享用劳动成果,人人幸福。但他又认为,现在因私有制已确立,私有观念根深蒂固,人类不能立刻返回到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所以只有采取具有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性质的立法措施,限制私有制的发展,逐步克服私有观念,为再建人类的“黄金时代”作准备。他的空想共产主义是一种“苦修苦炼的、禁绝一切生活享受的、斯巴达式的共产主义”。

主要着作有:《外交原理》(Principes des négociations,1757)、《福客翁谈道德与政治的关系》(Entretiens de phocion,1763)、《哲学家经济学家对政治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的疑问》(Doutes nro-hose’s aux philosonhes économiistes,sur I’ordre naturel et essentiel des socie’fe’s,1768)、《论法制或法律原则》(De la legislation ou nrinciPes des loix,1776)、《道德原理》(Princines de morale,1784)、《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Des droits et des devoirs du citoyen,178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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