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本质和实在本质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28页(317字)

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约翰·洛克在研究一般性的语词或普遍概念同客观事物本质的关系时提出的两个概念,出自《人类理解论》。

洛克认为,实在本质是指事物的内在组织和真正本质,即事物的不可感觉的部分的实在构造。囿于经验论的片面性,洛克不了解感性认识同理性认识的关系,把认识局限于经验的范围之内,否认理性的概括性名词或普遍概念是对事物的客观本质的反映,主张事物自身没有普遍性,它们的存在都是特殊的,概括性名词或普遍概念只是理智根据事物的相似性而创造出来的用以传达知识的名称,是事物的名义本质。这些观点在反对当时流传的经院哲学实在论的斗争中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犯有唯名论的错误,暴露出洛克经验论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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