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28页(494字)

黑格尔哲学中使用这个重要术语有其特有含意。

思辨按其日常用法乃指揣测或悬想之意,它表示人们的思想首先应超出直接呈现在面前的东西,它表示人们的思想要以其主观内容去把握客观的真理性。黑格尔赋予思辨以哲学的意义,认为思辨作为一种思维方法,认识方法,既是思想的理性法则,又是思维的内容;思辨扬弃知性所坚持的主观和客观的对立而建立主客观有差别的统一性,从而把握理性完整的和具体的真理。

因此,思辨是主体思维的功能之一,通过思维的思辨功能,人们的思维就能把握真理。

黑格尔进一步认为,思辨乃指思想的最高阶段和最高目标,就此点而言,它与理念同义。因此思辨并非单纯的主观空想,而具有现实的内容和真理性。思辨的真理乃是全面的具体的真理,它只有靠思辨的理性,靠思辨地把握了的思想才能把握。

由此,黑格尔赋予思辨以理论体系的意义,他把自己的哲学体系称为思辨哲学,它以概念思维作为工具,以对立面的统一或者说矛盾的辩证法作为指导性原则,以把握具体的真理,把握对立面的同一作为最终目标,因此思辨成为黑格尔哲学的理论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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