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自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07页(346字)

又译自在之物,物自身。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的基本概念。指一种存在于人们感觉和认识之外的客观实在。

康德在考察人的认识过程、探究人的认识能力时,把世界区分为现象和物自体两部分。他认为,物自体是独立存在于人们意识之外的客体,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从而产生感觉,它是现象的基础。

但人们认识到的只是物自体作用于感官所产生的现象或经验的对象,不能认识物自体本身,物自体是人们认识的极限或界限,它不可认识,只可作为思考的对象。在实践领域,康德的物自体指上帝、自由意志、灵魂这些理性概念,它们作为一种课题、目标、和理想,成为道德实践的依据。

康德把现象和自在之物割裂,使认识停留在现象的彼岸,把彼岸的本体界留给信仰,表现出调和科学和宗教的性质。参见“本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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