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报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89页(459字)

佛教术语。

“业”(Karma)音译“羯磨”、意译“造作”,泛指一切身心活动。“报”即果报。

“业”与“报”并称,指因众生的一切身心活动而得到的相应结果或报应。《成实论》卷七:“业报三种,善、不善、无记;从善、不善生报,无记不生”,“善得善报,不善得不受报,无记无报。

”佛教认为能引起业报的是取决于众生的身、口、意三种活动,蒲菪身是身体作出的动作,口是嘴发的言语,意是大脑思维过程。顺理利人是善业,违理损人是恶业,由业因而得业果。

善业道是净化法,恶业道是染污法,世俗间的业果都是依净、染二业为缘所显现的。众生得果报又可以造新业,依业流转,依业出离,再惑未来果报。

业报只能由作业者自己领受,他人不得替代。即使父子、母女的血缘亲属也不能避免,“是故随业,各自受报”。业报的领受可能兑现,也可能不会上兑现。有些人作了业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果报,佛教解释这是因为业力因缘尚未成熟,一旦成熟,果报就会来到。

业报的原则除了适于众生有情之外,对万物都适合。它是佛教对人生和社会差别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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