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哲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004页(673字)

德国古典哲学家谢林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是以当时的自然科学成就为基础,用思辨方法描绘自然界发展的因果。他关于自然哲学的第一部重要着作是《自然哲学的观念》(莱比锡,1797)。在那里,他反对费希特关于世界是自我的构造物的概念,坚持自然世界就现实性而言具有同自我同样的重要性。

从本原上说,意识和自然是一个无限的整体;但是意识把它自身限制为有限的,以区别于自然。自我的本质是精神,而自然的本质是物质,但物质的本质是力,即吸引力和排斥力。谢林在力中发现了自然和自我的共同基础。

作为吸引力,它是客观的,是自然,是物质;作为排斥力,它是主观的,是自我,是精神。这种二重性也统治着人类的知觉。

作为向自我的吸引力,力驾驭着外部世界之流进入内部的感觉世界,这种内部的运动体验构成了时间的先验基础;作为推向世界的排斥力,力则构成空间的先验基础。

显然,谢林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产物都是先验演绎的产物,自然界的发展被构造为两种力量的对立不断解决又不断产生的过程。这个过程经历了质料、无机体和有机体这样三个主要级次或阶段。低级阶段过渡到高级阶段,高级阶段包含着低级阶段,又不能归结为低级阶段。

他不满足于单纯用力学解释宇宙的发展,而把宇宙视为渗透了精神力量的有机整体,作为最高自然产物的人就是这个有机整体的最完善的表现。他还断言磁、电与化学过程的相互联系与相互转化。他认为无机物的特点在于受直线式因果序列的支配,有机体的特点在于受自相交互作用的支配。他的自然哲学既有许多臆测与谬见,也包含了某些辩证的合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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