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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福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江西教育出版社《世界文化辞典》第8页(482字)

现代西方克思主义思潮(详见该条)中哲学、社会学主要流派之一。

20世纪30年代初在德国形成,主要代表人物是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L.洛文塔尔、F.布尔克曼、W.本杰明等。得名于霍克海默领导的曼因河畔法兰克福市的社会研究所。该派于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曾迁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1950年返回原地,并在科隆、慕尼黑等地发展组织。

它以“马克思主义的现代化者”自居,提出一套发达工业社会的理论,其核心是“社会批判理论”,反对哲学的科学化,强调绝对的否定,认为“革命”应该从现存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内改变人本身、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开始,建立“心理健全”、“没有冲突”和“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

新的代表人物有赫伯特·马尔库塞等。60年代,西方掀起以中产阶级出身的青年学生为主体的“新左派”运动,多以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为指导思想,到70年代开始逐步走向衰落。

但其第二代代表人物J.哈贝马斯试图运用语言分析和解释学研究,沟通批判理论和科学哲学的关系,为其理论寻找新的依据,这种方法在美国和欧洲仍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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