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江西教育出版社《世界文化辞典》第598页(255字)
德国的成文法约始于1200年,其中最着名的为《萨克逊法》,1250年出现《德意志人之镜》,它汇集了日耳曼普通法。
16世纪后罗马法占统治地位。18世纪德意志帝国处于分裂状态,法国大革命后《拿破仑法典》对德意志产生巨大的影响,18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促使1900年颁布德国民法典,日耳曼的罗马法因素在法典中有极大的影响。法典由总则、义务、物、家庭法和继承几个部分组成,共2000余条。这部法典后为奥地利、瑞士、波兰和日本仿效,逐渐取代了《拿破仑法典》的世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