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江西教育出版社《世界文化辞典》第618页(227字)
印度的第一种姓。
婆罗门的崇高地位可追溯到吠陀时代末期,当时印度北部操印欧语的移民已分为婆罗门(僧侣)、刹帝利(武士)、吠舍(商人)和首陀罗(贱民)。此后,他们的相对地位无根本变化。婆罗门世代掌握祭司大权,垄断知识,专以诵经(吠陀经)和传教(婆罗门教)为业,少数婆罗门在政治上也有很高的地位。
实为社会精神生活的统治者。《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有六法:学习吠陀、教授吠陀、为自己祭祀、为他人祭祀、布施、受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