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江西教育出版社《世界文化辞典》第618页(189字)
西班牙中世纪的一部重要法典。
该法典根据阿方索十世的旨意编写,1256~1265年完成。法典分宗教、行政、法律、婚姻等七个部分,故名。
该法典总结了寺院法和罗马法,又根据城市宪章、卡斯蒂利亚和莱昂习俗等编写而成。西班牙殖民时期该法典被带到海外,才被中美、南美和美国的一些州所接受。
美国路易斯安娜地区的一些州的法律,均采纳了该部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