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尔斯,富
书籍:外国历史名人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外国历史名人辞典》第334页(419字)
【生卒】:1804—1869
【介绍】:
富兰克林·皮尔斯,美国第十四位总统(1853-1857)。生于新罕布什尔州希尔兹巴勒。1824年毕业于博多因学院。1827年获律师资格。1829年当选为新罕布什尔州议会议员,1831-1832年任议长。1833-1837年任联邦国会众议员;1837-1842年任国会参议员。1842-1846年在新罕布什尔州康科德任律师。1846-1848年美墨战争期间,参加军队,初为上校,后被提升为准将。1852年作为民主党候选人当选总统。任内降低关税,签署《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1854),废除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取消西部建立蓄奴州的地理界限,加剧了南北部之间的矛盾。1853年迫使墨西哥卖给美国一部分领土(即所谓“加兹登购买地”)。1854年打开日本门户,迫使日本开港通商。卸任后回康科德。因内战时期强烈反对林肯总统的政策,故在家乡也不孚众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