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外国历史名人辞典》第417页(462字)

【生卒】:1862—1948

【介绍】:

查尔斯·埃文斯·休斯,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政治家。生于纽约州格伦斯·福尔斯。1881年布朗大学毕业,获文学士学位。后一面教学,一面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法律,1884年获法学士学位。毕业后在纽约一法律事务所工作。1891-1893年在康奈尔大学任法学教授。1905年在纽约州议会担任法律顾问。1906-1910年任纽约州州长。1910-1916年任最高法院陪审法官。1916年曾作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竞选失败后,重操律师旧业。1921-1925年在哈丁和柯立芝总统时期任国务卿。任内曾签订对德和约,组织召开华盛顿会议(1921-1922)。1926-1930年任海牙常设仲裁法庭法官。1930年任常设国际法庭法官。同年,由胡佛总统提名而为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直到1941年7月辞职。其着作有:《民主政府的发展情况》、《和平之路及其它演讲词》、《美国的最高法院》、《我们和西半球国家的关系》、《泛美和平方案》、《常设国际法庭的组织和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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