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乐
书籍: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20页(278字)
唐代宫廷乐舞。亦称“十部伎”。用于宴享。唐武德初年沿隋制奏九部乐,即《燕乐伎》、《清商伎》、《西凉伎》、《天竺伎》、《高丽伎》、《龟兹伎》、《安国伎》、《疏勒伎》、《康国伎》。“太宗时,……乃平高昌,收其乐。……自是初有十部乐。”(见《新唐书·礼乐志十一》)。《十部乐》中,只有《燕乐伎》和《清商伎》两部为汉族乐舞,其他八部均为兄弟民族和外来乐舞,且大都以国名、地名为乐部名称。《十部乐》中,某些乐部不只一个舞蹈,如《清商伎》并习“巴渝舞”,《龟兹伎》中设有汉族“五方狮子舞”。参见“七部伎”、“九部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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