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432页(486字)

地方行政区划名。相传大禹治水,分天下为9州,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又从冀州分出幽州、并州,从青州分出营州,共12州。每州长官为州牧。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为加强中央集权,除京师附近7郡外,分境内为豫州、充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与交趾、朔方13监察区,一称13州。各置刺史1人。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平吴后,分境内为19州,与东汉13州比较,分凉州为雍、凉、秦3州,分益州为梁、益、宁3州,分幽州为幽、平2州,分交州为交、广2州。北朝旧州名称虽大体相承,州范围大为缩小,州数倍增。隋初有201州,下设郡、县两级。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废郡存州,以州统县。炀帝大业三年(607)易州为郡。唐承隋制,地方有州、县两级。据太宗贞观十三年(639)统计,共358州。玄宗天宝(742—756)时曾改州为郡。宋代州隶属于路,下辖诸县。元代州隶属路或府,直辖于中书省者称直隶州。明、清两代改州为府,又少数隶于省之州称直隶州,属于府者称属州或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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