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587页(142字)
弦乐器演奏艺人。古人称以手指弹奏琵琶等弦乐器之技艺为弹。唐人崔令钦《教坊记》载:“平人女以容色选入内者,教习琵琶、三弦、箜篌、筝等者,谓之弹家。”宋金元时代,以琵琶等弦乐器伴奏之说唱艺术,如诸宫调,称弹词。明人称说唱词话或弹词为弹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