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641页(365字)

古代思想流派之一。《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萌芽于春秋时管仲、子产邓析。发展于战国时李悝(kuī亏)、商鞅、慎到、申不害。至战国末期,韩非法家学说之大成,综合商鞅之“法”,申不害之“术”,慎到之“势”,建立以“法”为中心,“法”、“术”、“势”相结合之法家思想体系。主张法治,反对礼治。反对贵族特权,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提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韩非子·五蠹》)的进步历史观。要求巩固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统一中央集权制国家。提倡奖励耕战,重农而抑工商;主张厉行严刑峻法,做到赏罚分明,“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史记·太史公自序》)。法家主要着作有《商君书》、《韩非子》等,对后世政治和法学思想都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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