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56页(474字)

北魏孝文帝时期所实行的政治经济改革。北魏孝文帝时期,先后推行一系列旨在加强中央集权、缓和社会矛盾和革除鲜卑旧俗等各项改革措施。483年(太和七年)下令禁止鲜卑人同族通婚。484年颁布官吏俸禄制度,严禁贪污。485年颁布均田令,规定农户从国有土地受田还田的各项办法。486年下令实行“三长制”和新的“租调制”。493年令群臣按汉晋制度改定官制,废除鲜卑部落旧制。494年从平城迁都洛阳,把统治中心移到汉族聚居地区。同年下令“革衣服之制”,废除鲜卑族“夹领小袖”装束,改穿宽衣大袖的汉装。495年下令统一全国语言,“断诸北语,一依汉音”。同年又下令颁布五铢钱,统一货币,以适应工商业发展的需要。496年下令改鲜卑姓为汉姓,皇族拓跋氏改为元氏,并鼓励鲜卑贵族与汉族士大夫通婚。上述一系列改革措施,虽有一定局限性,有的也未全贯彻,但总的说来是有成效的。对于加强中央集权,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发展社会经济文化,特别是对于促进北方各族大融合,都起了重要作用。孝文帝是北朝统治阶级中一位有眼光有作为的杰出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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