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签订黄埔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155页(250字)

清政府被迫与法国签订的中法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8月14日,法国政府派遣专使刺萼尼抵达澳门。他仿效美国专使顾盛的作法,同样以北上进京和战争相威吓,要求清政府订约。10月24日,耆英和刺萼尼在广州黄埔的法国兵舰“阿吉默特”号上签订了中法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黄埔条约》,即《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条约计36款。法国据此获得了英、美两国所已获得的一切侵略特权。随后法国还强迫清政府取消了对天主教的禁令,基督教不久也取得了同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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