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1965年的经济体制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544页(793字)

1965年起苏联在工业部门中推行的以利润为核心、完善计划方法和加强经济刺激的新经济体制改革。1961年苏共第二十二大确定了利用经济杠杆,加强经济刺激,扩大企业权力的经济改革原则。1962年《真理报》发表利别尔曼的《计划、利润、奖金》一文,全国进行了广泛讨论。1963年起在几个城市的不同行业进行了改革试点,并在此基础上拟定了改革方案。1965年9月27—29日苏共中央全会讨论了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分期分批推行新经济体制以发展工业的问题,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完善计划工作和加强工业生产的经济刺激的决议》。1965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否定了1957年改革中的地区管理原则,实行以部门管理为主兼顾地区管理;减少规定企业的指令性计划指标数;注意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企业实行完全的经济核算,发挥利润、工资、奖金、价格、信贷等经济杠杆的作用;提倡个人物质利益原则,加强物质刺激。到1975年新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广。改革过程中出现过忽视产品质量、不顾经济发展和人民消费需要、单纯追求利润的偏差和过分强调物质刺激、滥发奖金、工资增长速度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的现象。在宣传工作中也有忽视精神鼓励作用、提出“卢布就是火车头”、一切向钱看的片面性。1969年苏共中央开会纠偏,1971年在指令性指标中增加了劳动生产率和新产品的比重,1975年又强调了优质产品指标的比重。1979年7月苏共中央还通过《关于改进计划工作和加强经济机制对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的作用》的决议,强调提高国民经济计划工作水平,加速生产能力和工程项目的投产,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率,发展经济核算制,加强经济刺激和经济杠杆的作用等。20年来,经过经济改革,原有过度集中并以行政办法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已逐步发展为高度集中,有限地利用市场机制,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办法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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