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德国法西斯专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546页(1175字)
1933年1月希特勒上台后在德国实行了极端反动、极端沙文主义的恐怖独裁统治。1930年9月14日德国国会选举,纳粹党跃居第二大党地位,仅次于社会民主党。不久在1932年7月31日的国会选举中成为第一大党。11月19日沙赫特·克虏伯等大银行家、工业家写信给兴登堡总统,公开主张把内阁领导职务授予全国最大团体的领袖。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被任命为总理,开始了德意志第三帝国的法西斯恐怖统治。希特勒任命戈林、戈培尔等纳粹党骨干为内阁部长。1933年2月27日希特勒、戈林等制造震惊国内外的“国会纵火案”,逮捕了台尔曼、季米特洛夫等一万多名共产党人和革命者,取缔了德国共产党。3月23日希特勒迫使国会通过授权法,规定政府制定的法律可以“与德国宪法相异”,使希特勒得到独裁统治的法律依据。随后即任命纳粹分子为各邦部长和政府官员。1934年1月颁布《国家重建法》,取消各邦议会,废除历史悠久的联邦制度。1933年5月下令解散一切工会。6月22日以“颠覆和敌视国家”罪名宣布解散社会民主党。7月5日纳粹党的盟友德意志民族人民党、中央党也被解散。7月14日颁布《禁止组织新的政党》法,宣布纳粹党是德国唯一政党。10月14日又宣布解散国会,建立起一党专政的极权主义体制。同时希特勒还着手建立法西斯恐怖组织,清除异己势力。他的私人卫队——党卫队是最凶恶的纳粹武装特务组织,30年代拥有25万人,大战时高达100万人,由希姆莱指挥。党卫队控制一切保安机关和各类警察,残暴的髑髅队管理集中营。它建立了各种由纳粹分子组成的秘密法庭,法院也不得干涉秘密警察(即盖世太保)活动。1934年6月30日希特勒利用党卫军和冲锋队的矛盾处死了冲锋队头子和自己的政敌。8月2日兴登堡死后,希特勒颁布国家元首法,取消总统职务,自称元首兼帝国总理,拥有最高统帅权。1936年6月16日任命希姆莱为警察总监,使德国彻底变为警察国家。在思想文化方面,希特勒极力宣扬种族主义,实行法西斯文化专制。希特勒疯狂煽动反犹主义,宣称“犹太人是德国民族的祸害”,掌权期间先后屠杀600万犹太人,无偿剥夺了犹太人的财产。爱因斯坦等数以千计的犹太人优秀科学家流亡美国和世界各国。1933年5月10日戈培尔亲自指挥开展焚书运动,宣布“火光照亮了新时代”,科学、教育、文化彻底纳粹化,学校成了法西斯军训所,大批具有民主思想的学者、教授、演员、作家被赶出德国,科教文部长命令“学校不再成为‘玩弄’学术的机构”。《我的奋斗》被规定为“绝对正确的指南针”。在经济方面,希特勒实行全面军事化的经济干预和调节,并推行强制卡特尔化,使垄断资本和法西斯政权高度结合,确立起法西斯统制经济。德国法西斯专政的确立标志在欧洲形成了世界战争策源地,给德国和全世界人民带来了空前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