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中东石油战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584页(742字)

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期间中东产油国以石油为武器开展的维护第三世界石油资源,联合反对霸权主义的斗争。70年代初中东石油占世界出口的五分之三,其中输往美国、日本、西欧的占四分之三,但中东石油资源一直由美国为主的西方石油公司所垄断。1973年10月16日起波斯湾6个产油国决定收回石油标价决定权,提高标价70%,石油输出国组织决定从1974年1月1日起提高标价120%。1975年又决定废除原油标价,实行统一价格制,每桶原油价格定为10.65美元,从此结束了帝国主义垄断廉价原油标价制度。1973年10月17日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决定对支持以色列侵略的美国等国逐月减少石油供应5%,同时减少成员国产油量。其后各产油国纷纷采取对美国等国实行禁运或限运石油措施。1973年波斯湾5个产油国与西方9个石油公司达成协议,产油国参加四分之一股权,到1983年达到51%。1974年起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和卡塔尔提前8年收回外资股份6%,伊朗、伊拉克等国也实行了石油资源国有化。围绕石油资源的反霸斗争,开始了第三世界国家真正掌握石油资源主权的新时期,对于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维护海洋资源及其他资源的斗争是极大的鼓舞。它沉重地打击了美国在世界石油领域的霸权地位,使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形势恶化,1973年底爆发了战后第二次资本主义世界性经济危机。尼克松惊呼美国“正在走向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最严重的能源不定时期”。中东石油战也打破了超级大国和西方列强垄断世界经济秩序的局面,迫使欧洲共同体和日本调整同阿拉伯国家和第三世界原料生产国的不平等关系,显示了第三世界在经济上联合斗争的威力。它还加强了产油国的经济实力,在短期内出现了海湾地区石油致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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