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案

书籍:简明历史事件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25 09:52:36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134页(402字)

明代晚期围绕争夺皇权斗争,在宫内发生的三件要案。

明神宗皇后无子,神宗欲立宠妃郑妃子朱常洵为太子。1601年(万历二十九年),经过东林党人力争,朱常洛得以立为太子。1615年忽有人持棒闯入慈宁宫,意图谋害太子。东林党人王之寀主审,持棒者供认受郑贵妃宫监指使。史称“梃击案”。神宗曲意回护,以杀凶手结案,不再追究,时论哗然。1620年7月明神宗死,朱常洛以长嗣位,是为光宗。数日后,光宗偶患痢疾。

郑贵妃派太监进药。

鸿胪寺丞李可灼继进“红丸”。光宗服药后即死。时人多疑有人下毒,又引起朝论纷纭。

史称“红丸案”。光宗死后,光宗选侍李氏仍居乾清宫,又与郑贵妃来往密切,太子朱由校受其包围,有意干政。

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等上疏,坚请李选侍移出乾清宫,离开太子,得到舆论支持,史称“移宫案”。以上所谓三大案,虽事发不出宫,但反映出整个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斗争的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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