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币政策的实施

书籍:简明历史事件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25 10:16:22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287页(744字)

1935年11月国民党政府对货币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辛亥革命后中国以银元作为本位货币,但实际上仍是银元银两并用,货币制度极不健全。1933年,国民党政府实行废两改元,统一了中国货币单位。1934年,美国提高白银价格,使中国白银大量外流,造成中国国内现银奇缺,物价猛跌,企业倒闭,动摇了银本位制的基础。其时国民党政府正加紧进行“剿共”战争,急需大量军费,面临这种困境而无法解脱。而中国白银大量流向美国,对英国在中国的经济争霸也不利。于是,国民党政府利用国家政权和金融垄断机构,在英国策划和帮助下,决定实行币制改革。

规定:自1935年11月4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1936年2月又增加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以及一切公私款项支付和市面货币流通,不得使用现银。所有银元、银两均须向指定的中央等银行兑换法币,实行白银“国有”,作为外汇准备金。还规定法币一元等于英镑一先令二便士半,由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

这样,法币就与英镑发生紧密联系,实际上成为英镑集团的附庸。1936年5月,国民党政府和美国签订《中美白银协定》,由美国以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向中国购买白银,而以中国不得以白银售与其他国家为条件;并规定法币一元等于0.2975美元。

这又使法币与美元汇价发生固定联系。法币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在当时对于制止白银大量外流,扭转金融紧缩、利率高涨、物价大跌、经济萧条的状况,起了一定作用;另一方面它又是以四大家族(蒋、宋、孔、陈)为中心的官僚资本完成全国金融垄断的一个决定性步骤。此后,全国金融界都不得不进一步仰承四大家族鼻息。法币政策的实施,也为四大家族以后滥发纸币,向中国人民进行最直接的掠夺打开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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