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什一税

书籍:简明历史事件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25 10:30:43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90页(361字)

中古欧洲基督教会向居民征收的一种捐税。

古代犹太人有将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缴给祭司的风俗,后为基督教所继承。585年,教会援引圣经始征什一税。矮子丕平允许教会继续征收,以补偿被没收的教产。779年,查理大帝下令全体法兰克国家居民均有缴纳什一税的义务,后来又予以重申。

10世纪,西欧各国普遍实行。什一税征收实物,有大什一税(粮食、葡萄)、小什一税(蔬菜和其它经济作物)和血什一税(牲畜)三种。

教会法规定,什一税收入的三分之一用于修教堂,三分之一为神甫薪俸,三分之一赈济穷人,实际由高级僧侣支配。什一税是中古农民的一项沉重负担,封建主往往逃税。

许多农民战争,包括16世纪的德国农民战争,纷纷要求废除什一税。

1789年法国爆发资产阶级革命后,予以废除。

19世纪时,西欧各国渐渐废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