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508页(206字)
古代推行郡、国并置时期两种地方行政区划的连称。西汉初年,一面实行郡县制,一面分封异姓七国与同姓九国,是为郡、国并置之始。当时,除少数郡直隶中央外,多数郡分隶诸王国。有的王国封域很大,辖郡达八、九个。至文帝、景帝、武帝时,经过“割地”、“削藩”、“推恩”后,各王国辖境日小,只当一郡,遂“郡国”连称。东汉迄南北朝,虽仍郡、国并置,其实二者已无区别。至隋始废国存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