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晏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608页(339字)

【生卒】:715—780

【介绍】:

唐代理财家。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人。历任侍御史、度支郎中、户部侍郎、御史中丞、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等职。在他掌管中央政府的财政期间,除了进行一些税制的改革外,在改革漕运、盐法和推行常平法(平稳物价)等方面,均取得了较显着的成效。他理财的杰出之处,在于正确处理了经济与财政的关系,懂得发展生产、安定人民生活,才是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前提。他注意运用商业原则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地缩减强制性租税收入。他还适应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在封建政府举办的转运、造船、驿站、铸钱等事业中,广泛推行雇工制,以代替无偿的强迫劳役,这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对提高劳动效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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